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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田灌溉水檢測
農田灌溉水不同于生活用水檢測,因為灌溉水雖然來自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城市污水、工業廢水等不同水源,但主要用于農作物。,農田灌溉用水標準的主要目的是保證農業土壤環境不受污染和破壞,保證農產品質量生態安全。因此,農田灌溉水的檢測項目少于生活用水。根據2005版的《農田灌溉水質標準》規定,農田灌溉水質檢測項目共有27項,其中16項為基本項目,11項為選擇性控制項目。但是,隨著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等一批法律法規的實施,農田灌溉水質也就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于是全新的GB 5084-2021也就正式修訂發布。
GB 5084-2021不僅是對GB 5084-2005版的修訂,更是綜合了GB 22573-2008《灌溉水中氯苯、1,2-二氯苯、1,4-二氯苯、硝基苯限量》和GB 22574-2008《灌溉水中甲苯、二甲苯、異丙苯、苯酚和苯胺限量》 兩項國家強制標準,將農田灌溉水質檢測項目由原來的27項提高到了36項。三項標準整合為一項,更為科學合理,符合國家“簡政放權”的施政策略。當然,“放管服”不意味這監管放松,GB 5084-2021更是明確了農田灌溉水質監督主體,即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、農業農村、水利主管部門進行實施和監管。當然,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,對標準中未指定的檢測項目,酌情制定地方農田灌溉水質標準。但是需要在上級主管部門備案。
16項基本檢測項目
全新的農田灌溉水質基本檢測項目保持原來的16項目沒變,主要有pH值、水溫、懸浮物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化學需氧量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氯化物、硫化物、全鹽量、總鉛、總鎘、六價鉻、總汞、總砷、糞大腸菌群數、蛔蟲卵數。這其中水溫檢測要求由原來的≤25℃變成≤35℃,其他指標要求均未變。
20項選擇控制項目
選擇性控制項目,在灌溉水的2005版為11項,分別為銅、鋅、硒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石油類物質、揮發酚、笨、三氯乙醛、丙烯醛、硼。新修訂的2021版則增加了總鎳、甲苯、二甲苯、異丙苯、苯胺、氯苯、1,2-二氯苯,1,4-二氯苯、硝基苯共9項。整合后的農田灌溉水質選擇控制項目就變成了20項。
農田灌溉水質檢測是一個需要長期跟蹤監測的問題。明確監管主體,統一標準體系,完善檢測項目,合理推進實施,是新標準gb5084-2021修訂發布的重要意義,農田管理者和政府監管部門都要積極了解新標準的規定,做好各自的工作,確保農田水環境、土壤環境和農產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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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佛山市農田灌溉水質檢測要求 本文網址:http://www.bowenjiaju.com/gsxw/76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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